----------------------------------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3月10日发布内蒙古包钢医院展板、标识、展架及印刷品采购项目结果公示中标公告(项目编号=包采公〔2017〕5815号)
内蒙古包钢医院展板、标识、展架及印刷品采购项目 采购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内蒙古包钢医院展板、标识、展架及印刷品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包采公〔2017〕5815号 评审日期: 2017年09月06日 公示日期: 2017年09月06日 公示期限: 1个工作日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的规定,包括: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此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5)必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btzfcg.gov.cn)“采购动态”或“供应商管理-申报注册”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成功;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述条件: 1.必须既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专业制造商或经销代理商,并具有良好的供货业绩、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具有良好的产品质量保证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三条 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3.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所投仪器设备必须是原装正品。 采购人名称: 包头市非预算单位采购 采购人地址: 包头市昆区乌兰道9号 采购人联系人: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67号传媒大厦A座18楼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1500 1716 6910 5250 1409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包头分行当代支行 项目负责人: 黄虎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6866021 采购文件: 公告.docx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备注 A 2017年09月06日 入围三家 包头市大漠传奇广告有限公司 包头市汇丰图文数码印务有限公司 包头市新思维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 型号配置 服务要求 购买数量 购买单价 购买总价 评审成员: 解峰 冯颖 耿胜玉 罗耀 王俊飞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非预算单位采购、内蒙古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09月0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