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3月10日发布包头市赛汉路与包环线交叉工程咨询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公告(项目编号=包采公〔2017〕5838号)
包头市赛汉路与包环线交叉工程咨询服务采购项目采购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包头市赛汉路与包环线交叉工程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包采公〔2017〕5838号 评审日期: 2017年09月07日 公示日期: 2017年09月08日 公示期限: 1个工作日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具有工程设计铁道行业甲级以上资质、工程咨询铁道专业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注册二级结构工程师或二级建筑师或道路桥梁专业高级工程师;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52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的规定,包括: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此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必须在包头市政府采网(http://www.btzfcg.gov.cn)“采购动态”或 “供应商管理-申报注册”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通过。 采购人名称: 包头市城乡基本建设办公室 采购人地址: 采购人联系人: 张炜 采购人联系方式: 0472-5220915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67号传媒大厦A座18楼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1500 1716 6910 5250 1409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包头分行当代支行 项目负责人: 王超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6888016 采购文件: 赛罕路穿越铁路桥招标公告.doc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备注 A 2017年09月07日 3,754,000.00 中铁上海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市天目中路291号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 型号配置 服务要求 购买数量 购买单价 购买总价 评审成员: 贡忠良 杨丽 彭升 黄渤 周文玉 高建国 张炜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城乡基本建设办公室、内蒙古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09月0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