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3月11日发布包头市九原区2017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哈业胡同镇项目施工结果公告中标公告(项目编号=包采公〔2017〕5818号)
包头市九原区2017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哈业胡同镇项目施工采购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包头市九原区2017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哈业胡同镇项目施工 项目编号: 包采公〔2017〕5818号 评审日期: 2017年09月15日 公示日期: 2017年09月19日 公示期限: 3个工作日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的规定;(2)投标单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3)施工资格:一标段、三标段: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二标段、四标段: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4)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一标段、三标段: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二标段、四标段: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5)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投标人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采购动态”或“供应商采购指南”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查询状态为“有效”。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条 情节严重的,暂停直至取消招标代理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来源:十环招标网==》
采购人名称: 哈业胡同镇人民政府 采购人地址: 哈业胡同镇 采购人联系人: 李婷 采购人联系方式: 6962084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传媒大厦B座21层2107室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154025619115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行包头市传媒大厦支行 项目负责人: 周伟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18686183722 采购文件: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备注 A 2017年09月15日 2,662,000.00 内蒙古四海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沙河镇花园路一号街坊汇通写字楼206房间 B 2017年09月15日 2,571,781.00 内蒙古世龙股份有限公司 包头市青山区幸福路5号街坊 C 2017年09月15日 1,337,614.00 包头市兴利水利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包头市九原区沙河镇健康路三号街坊水利局东副楼 D 2017年09月15日 1,575,387.00 包头环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包头市东河区巴彦塔拉西大街大修厂门前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 型号配置 服务要求 购买数量 购买单价 购买总价 评审成员: 王文娟 张萍 张云鹏 黄璐 李婷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哈业胡同镇人民政府、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09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