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枝江市领秀之江【1月】一期青年人才公寓维修项目3月11日
标段(包)编号:ZJGJS0271-201902-01 一、招标概况 枝江市领秀之江一期青年人才公寓维修项目于2019年2月14日在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招标公告,2019年3月8日9时0分在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 ,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二、评标结果 名次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湖北中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湖北中建鸿友建设有限公司 | 宜昌华兴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 | 1566400.13(元) | 1570081.33(元) | 1562666.67(元) | 质量目标 | 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 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 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 履约期限(天) | 70 | 70 | 70 | 投标人资质证书名称及编号(如有) | D242033966 | D142110986 | D242034984 | 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名称及编号(如有) | (鄂)JZ安许证字【2012】007567-1/2 | (鄂)JZ安许证字【2012】007883 | (鄂)JZ安许证字【2014】010117-1/2 | 拟派项目管理人员 | 项目经理 | 刘丹华,建造师注册证,鄂242161771200 | 李桂明,建造师证,鄂242161765863 | 胡济深,注册证,鄂242161879075 | 技术负责人 | 管祥祥,职称证,M300020911 | 毛成富,工程师,E300002748 | 黄静,职称证,G3 00006473 | 施工员 | 曾华,上岗证,42181010300178 | 覃本富,施工员证,42171040600391 | 易林森,岗位证,42171010600831 | 安全员 | 艾维唯,上岗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141700300069103/鄂建安C(2016)12701818 | 向晶精,安考C证,鄂建安C2(2018)0013275 | 沈文静,安考C证,鄂建安C2(2017)0001526 | 质量员 | 刘兵,上岗证,42181060300143 | 方晶晶,质量员证,42171090600309 | 黄治,岗位证,42181060600764 |
评标情况 | 评标工作于2019/3/8 9:00(北京时间)在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二室进行。 《==来源:十环招标网提示:招标信息需要进一步核实==来源:十环招标网==》 评标过程如下: 一、初步评审:参加初步评审的投标单位共20家,分别是:湖北昌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湖北浩建璟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宜都市兴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宜昌楚鑫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湖北宇星建设有限公司、湖北中煤地新奥建设有限公司、湖北润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湖北乾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宜昌皓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湖北大发建设有限公司、湖北中建鸿友建设有限公司、宜昌海纳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湖北中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宜昌华兴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湖北飞驰建设有限公司、湖北元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宜昌凯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湖北宸远建设有限公司、宜昌鸿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湖北硕丰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由招标人从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的专家名册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的专家库内的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确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1、形式性审查:经评标委员会评审,20家投标单位形式审查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2、资格性审查:经评标委员会评审,20家投标单位资格性审查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3、响应性评审:经评标委员会评审,20家投标单位响应性审查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二、详细评审: 参与详细评审的投标单位共20家,经评标委员会评审,20家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均为有效报价。 三、评审结果: 评标委员会推存的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湖北中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566400.13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湖北中建鸿友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570081.33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宜昌华兴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562666.67元。 招标人代表:刘源; 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彭瑶 | |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19年3月11日8时至2019年3月14日8时。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枝江市房地产管理局(枝江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枝江市住房保障中心) 电话(传真):15072521073 2.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华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传真):0717-6775732 3.行业主管部门:枝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传真): 07174203410 4.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电话(传真):0717-4519705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华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2019年3月11日
来源:[db:地域]湖北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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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枝江市 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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