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3月11日发布包头市佳兴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垃圾清运车自行采购结果公告中标公告(项目编号=〔2017〕67039号)
包头市佳兴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垃圾清运车自行采购结果公告 项目名称: 垃圾清运车 采购编号: 〔2017〕67039号 公示日期: 2017年09月19日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供应商投标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招标投标法 第二章 招标 第八条 招标人是依照本法规定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来源:十环招标网==》
2、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本招标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资格。(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如果有多家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投标的,应当作为一家供应商计算) 3、具有良好的供货与售后服务能力。 4、本项目采购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报名时须提供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且用A4纸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如资料不全,招标人拒绝接收。(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2)被授权人身份证;(3)法人身份证;(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的无需后两项)(5)联系人姓名、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 采购人名称: 包头市佳兴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人地址: 包头市东河区东兴街 采购人联系人: 刘凤琴 采购人联系方式: 6957591 采购人银行帐号: 采购人开户行: 采购文件: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备注 A 2017年09月19日 102,800.00 包头市富华汽贸有限责任公司 包头市九原区车管所南门对面双东汽车销售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