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3月11日发布中共白云区宣传部对外宣传服务采购项目 结果公示中标公告(项目编号=包采谈〔2017〕973号)
中共白云区宣传部对外宣传服务采购项目采购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中共白云区宣传部对外宣传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包采谈〔2017〕973号 评审日期: 2017年09月15日 公示日期: 2017年09月15日 公示期限: 1个工作日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供应商投标资格: 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的规定,包括: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此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btzfcg.gov.cn)“采购动态”或“供应商管理-申报注册”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成功;状态为“有效”; 1. 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 供应商需具有近三年的类似业绩; 3. 供应商需出具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在有效期范围内) 采购人名称: 白云区宣传部 采购人地址: 采购人联系人: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67号传媒大厦A座18楼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1500 1716 6910 5250 1409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包头分行当代支行 项目负责人: 闫国文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6866021 采购文件: 公告.docx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备注 A 2017年09月15日 180,000.00 内蒙古泰和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包头市青山区文化路自七街坊5栋2号底商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 型号配置 服务要求 购买数量 购买单价 购买总价 评审成员: 赵美霞 苗宇光 刘晓鸣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二)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来源:十环招标网==》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白云区宣传部、内蒙古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09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