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3月12日发布包头市第四医院 包头市第四医院零星维修工程资质招标采购结果公示中标公告(项目编号=包采公〔2017〕5906号)
包头市第四医院零星维修工程资质招标 采购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包头市第四医院零星维修工程资质招标 项目编号: 包采公〔2017〕5906号 评审日期: 2017年09月21日 公示日期: 2017年09月22日 公示期限: 1个工作日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一)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的规定; (二)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三)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四)投标人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中“申报注册”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查询状态为“有效”;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七条 对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及有关部门的具体职权划分,由国务院规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下列有效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二份)。如资料不全,采购人拒绝。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税务登记证副本;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5)资质证书副本; (6)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7)拟承包该项目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建造师安全考核证书; (8)联系人姓名、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 注: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企业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采购人名称: 包头市第四医院 采购人地址: 包头市 采购人联系人: 律云哲 采购人联系方式: 3103780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北京维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崇文门外大街44号大康大厦518室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11001014800059261658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天坛支行 项目负责人: 董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18947276334 采购文件: 招标公告-包头市第四医院零星维修工程资质招标.docx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 中标入围供应商 地址 备注 A 2017年09月21日 最终审定价的优惠率3% 包头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A 2017年09月21日 最终审定价的优惠率3.2% 包头市鑫达住宅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 型号配置 服务要求 购买数量 购买单价 购买总价 评审成员: 任卫国 张果兰 苗诚 孙杰 律云哲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包头市第四医院、北京维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北京维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09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