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3月12日发布石拐区农牧水利局石拐区前厂汉节水灌溉维修等3处工程施工结果公告中标公告(项目编号=包采磋〔2017〕1176号)
石拐区前厂汉节水灌溉维修等3处工程施工采购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石拐区前厂汉节水灌溉维修等3处工程施工 项目编号: 包采磋〔2017〕1176号 评审日期: 2017年09月19日 公示日期: 2017年09月20日 公示期限: 1个工作日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供应商投标资格: (1)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二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的处分,情节较重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来源:十环招标网==》 (2)投标人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采购动态”或“供应商采购指南”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人名称: 石拐区农牧水利局 采购人地址: 采购人联系人: 贺文凭 采购人联系方式: 13739929666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金地大厦11层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150815098613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国银行包头市青山支行营业部 项目负责人: 王荣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472-5110078 采购文件: 招标公告.docx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备注 A 2017年09月19日 399,004.00 包头市兴利水利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包头市九原区沙河镇健康路三号街坊水利局东副楼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 型号配置 服务要求 购买数量 购买单价 购买总价 评审成员: 赵占厚 郭德平 张红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石拐区农牧水利局、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09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