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3月12日发布包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物业服务项目中标公告(项目编号=包采公〔2017〕5924号)
包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物业服务项目 采购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包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物业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包采公〔2017〕5924号 评审日期: 2017年09月22日 公示日期: 2017年09月22日 公示期限: 1个工作日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的规定,包括: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具有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或经营许可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此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btzfcg.gov.cn)“采购动态”或“供应商管理-申报注册”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成功,查询状态为“有效”。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二条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来源:十环招标网==》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在最近一年有类似物业管理经验(提供承接类似项目相关委托合同及业主评价以上。 (4)满足上述资格的投标单位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类似业绩、联系人电话、邮箱等。 采购人名称: 包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采购人地址: 采购人联系人: 王志刚 采购人联系方式: 51***84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67号传媒大厦A座18楼1806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1500 1716 6910 5250 1409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包头分行当代支行 项目负责人: 王玮琦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6866021 采购文件: 招标公告.docx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备注 A 2017年09月22日 5.22元/㎡ 费率:16.5% 包头市卓美物业有限公司 昆区钢铁深加工园区建设指挥部301-305房间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 型号配置 服务要求 购买数量 购买单价 购买总价 评审成员: 孟庆旭 翁海春 刘建民 胡红 王志刚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内蒙古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09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