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3月12日发布包头市东河区劳动监察大队制服采购项目中标公告(项目编号=包采磋〔2017〕1178号)
包头市东河区劳动监察大队制服采购项目采购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包头市东河区劳动监察大队制服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包采磋〔2017〕1178号 评审日期: 2017年09月22日 公示日期: 2017年09月22日至2017年09月25日 公示期限: 1个工作日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供应商投标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取得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中包含服装生产制造的企业;(3)投标人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采购动态”或“供应商采购指南”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二条 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来源:十环招标网==》
采购人名称: 包头市东河区劳动监察大队 采购人地址: 包头市东河区 采购人联系人: 赵勇 采购人联系方式: 15044986288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传媒大厦B座21层2107室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http://www.hyzbdl.com/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154025619115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行包头市传媒大厦支行 项目负责人: 韩静茹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2773316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备注 A 2017年09月22日 245,560.00 山西威尔雅服饰有限公司 运城市盐湖区禹都大道运城美术职业学校教学楼二层东教室202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 型号配置 服务要求 购买数量 购买单价 购买总价 评审成员: 闻言 、孙杰、赵勇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东河区劳动监察大队、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09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