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3月12日发布固阳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文化艺术中心物业管理采购项目中标公告(项目编号=包采公〔2017〕5933号)
固阳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文化艺术中心物业管理采购项目采购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固阳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文化艺术中心物业管理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包采公〔2017〕5933号 评审日期: 2017年09月25日 公示日期: 2017年09月25日 公示期限: 1个工作日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的规定,包括: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此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btzfcg.gov.cn)“采购动态”或“供应商管理-申报注册”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成功,查询状态为“有效”。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来源:十环招标网==》 (2)满足上述资格的投标单位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发的《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三级及以上证书、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物业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在最近三年有类似物业管理经验(提供承接类似项目相关委托合同及业主评价)。 采购人名称: 固阳县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局 采购人地址: 采购人联系人: 刘军 采购人联系方式: 68880016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67号传媒大厦A座18楼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1500 1716 6910 5250 1409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包头分行当代支行 项目负责人: 王超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6888016 采购文件: 固阳县文体广电局物业招标公告.docx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备注 A 2017年09月25日 866,724.00 内蒙古恒欣利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稀土高新区沼潭东路11号总部经济园区商务花园E10-102号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 型号配置 服务要求 购买数量 购买单价 购买总价 评审成员: 赵小平 翁海春 刘建华 杜娟 高建云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固阳县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局、内蒙古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09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