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3月13日发布包头市智慧家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洗衣房设备采购项目采购结果公示中标公告(项目编号=包采磋〔2017〕1203号)
包头市智慧家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洗衣房 设备采购项目采购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包头市智慧家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洗衣房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包采磋〔2017〕1203号 评审日期: 2017年09月26日- 09月28日 公示日期: 2017年09月26日 公示期限: 3个工作日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供应商投标资格: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三)投标人在包头市有固定经营和售后服务场所;(四)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btzfcg.gov.cn)“办事平台”供应商注册成功,为“有效”状态;(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一条 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采购人名称: 包头市智慧家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 采购人联系人: 孙石岗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1601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150240790178929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行包头市开发区支行 项目负责人: 杨睿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472-5199096 采购文件: 招标公告-洗衣房设备.docx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备注 A 2017年09月26日 310,000.00 上海佛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上海市奉贤区川南奉公路9259号 评审成员: 刘和平 张卫东 王海龙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非预算单位采购、内蒙古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09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