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3月14日发布包头市职业教育园区2017-2018年度保安服务项目采购结果公示中标公告(项目编号=包采公〔2017〕6041号)
包头市职业教育园区2017-2018年度 保安服务项目采购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包头市职业教育园区2017-2018年度保安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包采公〔2017〕6041号 评审日期: 2017年10月11日 公示日期: 2017年10月11日-2017年10月13日 公示期限: 3个工作日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一)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三)投标人需具有公安部门批准认定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四)投标人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中“申报注册”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查询状态为“有效”;(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一条 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采购人名称: 包头市职业教育园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人地址: 青山区 采购人联系人: 孙石岗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1601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150240790178929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行包头市开发区支行 项目负责人: 杨睿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472-5199096 采购文件: 招标公告-职教保安.docx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备注 A 2017年10月11日 2,366,400.00 国盾卫士(北京)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王四营北路南花园297号 评审成员: 张宝利 张瑞霞 姚东花 冯颖 梁志强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职业教育园区管理委员会、内蒙古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