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3月14日发布固阳县第三中学零星维修改造工程中标公告(项目编号=包采公〔2017〕6003号)
固阳县第三中学零星维修改造工程采购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固阳县第三中学零星维修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 包采公〔2017〕6003号 评审日期: 2017年10月10日 公示日期: 2017年10月12日 公示期限: 1个工作日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4)投标人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采购动态”或“供应商采购指南”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5)投标人必须出具检察院关于查询行贿记录的证明。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一条 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来源:十环招标网==》 有行贿记录和未出具查询证明的都不允许参加开标(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人名称: 固阳县第三中学 采购人地址: 固阳县阿拉塔南街 采购人联系人: 王文兵 采购人联系方式: 6110805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建工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当代生态大厦1709室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001071446400010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项目负责人: 任补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采购文件: 公告.doc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备注 A 2017年10月10日 1,461,015.00 包头市兴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包头市稀土高新区稀土路12号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 型号配置 服务要求 购买数量 购买单价 购买总价 评审成员: 王文娟 杜天文 刘伟 孙杰 王文兵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固阳县第三中学、内蒙古建工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建工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10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