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3月14日发布政府机关职工餐厅购买服务采购项目采购结果公示中标公告(项目编号=包采公〔2017〕5981号)
政府机关职工餐厅购买服务采购项目采购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政府机关职工餐厅购买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包采公〔2017〕5981号 评审日期: 2017年09月30日 公示日期: 2017年09月30日-2017年10月09日 公示期限: 1个工作日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投标单位具有满足本次招标内容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6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7投标人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采购动态”或“供应商采购指南”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叁份 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 2、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3、联系人姓名、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 采购人名称: 包头市达茂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采购人地址: 百灵庙镇 采购人联系人: 刘金良 采购人联系方式: 0472-8423883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传媒大厦B座21层2107室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154025619115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行包头市传媒大厦支行 项目负责人: 韩静茹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472-2773316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备注 A 2017年09月30日 938,000.00 包头市昊天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达茂旗百灵庙政府后院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 型号配置 服务要求 购买数量 购买单价 购买总价 评审成员: 郭玉 郭改莲 吴丽娟 孙杰 刘金良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达茂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0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