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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3月14日发布河南省南阳市第十七中学校维修改造项目 结果公示
[点击下载] 河南省南阳市第十七中学校维修改造项目 结果公示 山东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河南省南阳市第十七中学的委托,就河南省南阳市第十七中学校维修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按规定程序进行了招标、开标、评标,现就本次招标的磋商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河南省南阳市第十七中学校维修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WJZC[2019]JC031 二、竞争性磋商公告媒体及日期 2019年3月1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上发布 三、评标信息 磋商日期:2019年3月14日 磋商地点:南阳市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磋商小组成员:王荣增、郭爱亭、刘延龙 四、成交结果 中标人:河南省云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人民币573814.54 元 (大写:) 人民币伍拾柒万叁仟捌佰壹拾肆元伍角肆分 工期:45日历天 质量:达到国家质量合格标准 项目经理:刘洋 证书编号:豫241171715363 五、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成交结果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上同时公开发布。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三)有符合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规定条件、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来源:十环招标网==》
本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评标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理人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质疑材料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六、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标准和规定收取向中标人收取,具体金额为8607元。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河南省南阳市第十七中学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5238099808 地 址:南阳市宛城区伏牛路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012659587 地 址:邹城市太平东路2777号 河南省南阳市第十七中学 山东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3月14日
来源:河南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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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南阳市 河南省 改造项目 七中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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