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湖北洪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水葫芦机械打捞防治(2019)项目(二期)中标公告3月15日
根据荆采计备[2019]XM00026号 计划函要求, 湖北五环宏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 湖北洪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的委托,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就 湖北洪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水葫芦机械打捞防治项目(二期) 项目进行政府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JZC-20190021-01 二、项目名称:湖北洪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水葫芦机械打捞防治项目(二期) 三、招标内容:通过配备专业打捞设备治理湖区水葫芦,本项目打捞水葫芦总量约45300吨。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来源:十环招标网==》
四、采购预算:人民币246万元 五、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及日期: 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jzggzy.com/);2019年2月18日 六、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9年3月14日 评标地点: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3)室 评标委员会成员:黄河、熊端秀、刘吉红、李昌红、卢山(采购人代表) 七、中标信息: 中标人名称:苏州绿航保洁有限公司 中标人代码:91320582MA1ME86H48 中标人地址:张家港市乐余镇乐丰路1号 中标金额:人民币贰佰肆拾伍万元整(小写:245.00万元) 主要中标内容:通过配备专业打捞设备治理湖区水葫芦,打捞水葫芦总量约45300吨(详见项目技术要求)。 《==招标投标法 第54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人有前款所列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至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八、中标通知书领取地址:湖北五环宏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领取人须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领取) 九、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质疑: 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质疑的,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列明事实,依法举证),逾期将不再受理。 十一、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湖北五环宏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红梅 联系电话:13545675494 地址:荆州市沙市区白云路16号 采购人:湖北洪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联系人:俞主任 联系电话:13797405198 联系地址:洪湖市新堤大道 湖北五环宏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3月15日
来源:[db:地域]湖北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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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洪湖 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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