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四川招标讯: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法院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3月15日
免责申明:以下信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条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国务院对特定招标项目的评标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法院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 5117212019000036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 | 代理机构 | 四川融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 | 达州市达川区南外二号干道中青家居城14栋2楼A6号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王先生,0818-2989955 | 采 购 人 | 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法院 | 采购人地址 | 达州市达川区文兴街123号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15182853337 | 项目联系人 | 汪女士 | 项目联系电话 | 0818-2989966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9-03-14 17:29 | 项目包个数 | 1 | 开标时间 | 2019-03-13 14:00 | 中标日期 | 2019-03-13 18:15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2019-02-18 13:02 | 总中标金额(元) | 1396599.00 | 中标详细内容 | 标的名称:食堂外包服务;规格型号:无;数量:3;单价:465533.00元;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中标供应商信息 | 供应商名称:达州市通川区绿苑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属于小微企业);供应商地址:达州市通川区罗江镇将军路88号;中标金额:1396599.00.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按预算金额参照计价格[2011]534号文件,向中标人以现金或者转账的方式收取。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来源:十环招标网==》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19365.00元 |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 李维、唐廷川、沈来波、胡瀛蔼、杨舰友(采购人代表) | 评标委员会成员 | 李维、唐廷川、沈来波、胡瀛蔼、杨舰友(采购人代表) | 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 项目用途:为提升员工整体满意度,为单位约200名员工提供就餐服务,现达川区人民法院需对食堂外包服务进行采购,包括食堂的日常运作、食品安全卫生管理、餐区及工作区的卫生管理等服务。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九条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来源:十环招标网==》 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内容。合同履行日期:中标通知书发布之日起30日内。 | 其它补充事宜 | 无 | 候选人公告链接 | http://www.ccgp-sichuan.gov.cn/view/staticpags/shiji_gkzbcg/4028868768dfea4c0168fefc47a710b8.html |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的采购活动必填) | 无 | 是否协议或定点采购 | 否 | 行业划分 | O819 | 评审情况 | 附件 | 备注 | 本结果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PPP项目标识 | 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