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3月16日发布包头市中心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采购结果公示中标公告(项目编号=包采公〔2017〕6100号)
.tableHeader{background-color:#ABCDEF;} 包头市中心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采购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包头市中心医院医疗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 包采公〔2017〕6100号 评审日期: 2017年10月18日 公示日期: 2017年10月19日 公示期限: 1个工作日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的条件; 3、投标人必须具有销售、安装、维修保养能力; 4、投标人必须为合格设备制造商或合法授权的代理商; 5、投标人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6、产品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即SFDA认证; 7、凡有意购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上述1-7条资质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及针对此项目所投产品唯一的制造商授权书或其总代理商的授权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前来报名,查验合格后可购买招标文件; 8、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9、未领购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投标:不可以。 《==招标投标法 第十九条 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采购人名称: 包头市中心医院 采购人地址: 内蒙古包头市东河区环城路61号 采购人联系人: 郝震海 采购人联系方式: 6955840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钢铁大街7号正翔国际B8座写字楼1001-1002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592010100100029156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兴业银行呼和浩特分行 项目负责人: 赵玉信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18047292752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备注 A 2017年10月18日 8,680,000.00 河南博奥贸易有限公司 郑州市金水区东明路187号B座第4层401、402、403、404、405 名称 型号配置 服务要求 购买数量 购买单价 购买总价 评审成员: 张萍 王荣华 王金成 焦志强 武润生 郝震海 王晓敏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中心医院、 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10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