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3月17日发布包头市九原区蒙医中医医院装修改造工程中标公告(项目编号=包采公〔2017〕6114号)
包头市九原区蒙医中医医院装修改造工程采购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包头市九原区蒙医中医医院装修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 包采公〔2017〕6114号 评审日期: 2017年10月31日 公示日期: 2017年10月31日 公示期限: 1个工作日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 投标人必须具有满足本项目投资要求的室内装饰资质丙级(含丙级)及以上的企业(3)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四章 开标 第三十四条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来源:十环招标网==》 (4)投标人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采购动态”或“供应商采购指南”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查询状态为“有效”。 采购人名称: 九原区中医院 采购人地址: 九原区江海路1号 采购人联系人: 张主任 采购人联系方式: 7910120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包头市百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包头市昆区钢铁大街民主大楼409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152001400018010036276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交通银行包头分行营业部 项目负责人: 张俊丽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472-5130564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备注 A 2017年10月31日 3,866,606.00 包头市银桓商贸有限公司 青山区春光小区四区13栋3单元1层3号 评审成员:张增平 王蕊 曹玉芬 邬海波 郭丰登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九原区中医院、包头市百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包头市百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