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3月17日发布包头广播电视大学新建教学楼楼顶大字制造安装询价采购项目结果公告中标公告(项目编号=包采询〔2017〕545号)
包头广播电视大学新建教学楼楼顶大字制造安装询价采购项目采购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包头广播电视大学新建教学楼楼顶大字制造安装询价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包采询〔2017〕545号 评审日期: 2017年10月27日 公示日期: 2017年10月27日 公示期限: 1个工作日 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供应商投标资格: 采购人名称: 包头广播电视大学 采购人地址: 采购人联系人: 张衡琦 采购人联系方式: 0472-69****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建工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当代生态大厦1709室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001071446400010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项目负责人: 任补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472-6165098 采购文件: 大字询价邀请函.docx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备注 A 2017年10月18日 146,635.00 包头市东鑫广告装璜有限责任公司 包头青山区团结大街北富强路7号街坊2-011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 型号配置 服务要求 购买数量 购买单价 购买总价 评审成员: 王建伟 张永先 张衡琦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 《==招标投标法 第十六条 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来源:十环招标网==》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广播电视大学、内蒙古建工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建工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10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