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3月17日发布青山区二老虎沟义务植树基地景观路两侧绿化工程采购结果公示中标公告(项目编号=包采公〔2017〕6117号)
青山区二老虎沟义务植树基地景观路两侧绿化工程采购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青山区二老虎沟义务植树基地景观路两侧绿化工程 项目编号: 包采公〔2017〕6117号 评审日期: 2017年10月20日 公示日期: 2017年10月21日 公示期限: 1个工作日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所持的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有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相关内容 ; 3、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采购动态”或“供应商采购指南”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状态为“有效”; 4、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五条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并遵守本法关于招标人的规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采购人名称: 包头市青山区农牧林水局 采购人地址: 青山区装备制造园区 采购人联系人: 杨燕妮 采购人联系方式: 3651879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金地大厦11层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150815098613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国银行包头市青山支行营业部 项目负责人: 杜红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采购文件: 招标公告148.doc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备注 A 2017年10月20日 274,995.00 北京美亚园林绿化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石景山区八大处高科技园区海特花园44号402室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 型号配置 服务要求 购买数量 购买单价 购买总价 评审成员: 余三平 赵占厚 武美琴 毕站英 马娇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青山区农牧林水局、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