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3月17日发布包头市东河区2014-2016年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完善项目(单元防盗门)工程施工采购结果公示中标公告(项目编号=包采公〔2017〕5979号)
包头市东河区2014-2016年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完善项目(单元防盗门)工程施工采购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包头市东河区2014-2016年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完善项目(单元防盗门)工程施工 项目编号: 包采公〔2017〕5979号 评审日期: 2017年10月24日 公示日期: 2017年10月24日 公示期限: 1个工作日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的规定;(2)投标单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3)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4)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5)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投标人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采购动态”或“供应商采购指南”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来源:十环招标网==》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两份 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 2、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3、资质证书;4、安全生产许可证;5、建造师注册证及安考证;6、联系人姓名、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 采购人名称: 包头市东河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采购人地址: 东河区新兴大街丙143号 采购人联系人: 刘博 采购人联系方式: 0472-4179724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传媒大厦B座21层2107室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154025619115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行包头市传媒大厦支行 项目负责人: 韩静茹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472-2773316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备注 A 2017年10月13日 7,660,636.00 包头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包头市东河区环城西路路南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 型号配置 服务要求 购买数量 购买单价 购买总价 评审成员: 刘博 韩国良 周贵安 薛进财 李巍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东河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10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