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3月17日发布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政府先锋道办事处先锋道街道、青园社区及哈达社区“两室”用房电子产品配套设备采购结果公示中标公告(项目编号=包采公〔2017〕6115号)
先锋道街道、青园社区及哈达社区“两室”用房电子产品配套设备采购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先锋道街道、青园社区及哈达社区“两室”用房电子产品配套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 包采公〔2017〕6115号 评审日期: 2017年10月20日 公示日期: 2017年10月21日 公示期限: 1个工作日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和技术服务的投标人;(3)须同时具备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证书肆级及以上资质和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备案贰级及以上资质;(4)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采购动态”或“供应商采购指南”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5)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七条 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中标无效。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来源:十环招标网==》 采购人名称: 包头市青山区先锋道办事处 采购人地址: 青山区赛音道2号街坊 采购人联系人: 段沅君 采购人联系方式: 13722127060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金地大厦11层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150815098613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国银行包头市青山支行营业部 项目负责人: 高丹丹、杨坤奇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472-5110078 采购文件: 招标公告.docx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备注 A 2017年10月20日 1,383,862.00 内蒙古元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青山区少先路2号(少先路与万青路交叉口)商会大厦28层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 型号配置 服务要求 购买数量 购买单价 购买总价 评审成员: 李维元 宁红英 王志明 曹宇 李福蛇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青山区先锋道办事处、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