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3月17日发布包头市热力总公司2017-2019年印刷品定点采购项目结果公示中标公告(项目编号=包采公〔2017〕6119号)
包头市热力总公司2017-2019年印刷品定点采购项目采购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包头市热力总公司2017-2019年印刷品定点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包采公〔2017〕6119号 评审日期: 2017年10月20日 公示日期: 2017年10月23日 公示期限: 1个工作日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要求;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印刷企业; 3、投标人具有印刷经营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5、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应具有完成与本项目相应的资金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义务及售后服务能力和良好的企业信誉和财务状况; 7、投标人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中“申报注册”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查询状态为“有效”。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采购人名称: 包头市热力总公司 采购人地址: 友谊大街 采购人联系人: 刘媛 采购人联系方式: 5901368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腾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包头市稀土高新区总部经济园29栋十三层1310室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152415723810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行包头分行神华国际城支行 项目负责人: 李芗霖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472-6981858、15354901928 采购文件: 招标公告印刷品.doc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备注 A 2017年10月20日 927.62 包头市振华印刷有限公司 包头市青山区哈达道东铡3号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 型号配置 服务要求 购买数量 购买单价 购买总价 包头市热力总公司2017-2019年印刷品定点采购项目 印刷品采购 货物质量符合国家强制标准要求,服务过程中的质量管理以及服务质量须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 1 927.62 927.62 评审成员: 宋理 陈其 敬双怡 金海峰 牛金奎 孔祥秀 陈贺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热力总公司、内蒙古腾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腾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10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