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3月18日发布九原区公共卫生间建设工程监理中标公告(项目编号=包采公〔2017〕6204号)
九原区公共卫生间建设工程监理采购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九原区公共卫生间建设工程监理 项目编号: 包采公〔2017〕6204号 评审日期: 2017年11月03日 公示日期: 2017年11月03日至2017年11月6日 公示期限: 1个工作日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三)前款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来源:十环招标网==》 (二)(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取得合法的独立法人资格。(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丙级](含)以上或者[工程监理综合资质]。(3)项目总监要求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btzfcg.gov.cn)“采购动态”或“供应商采购指南”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成功注:投标人提供的以上材料必须真实、准确。 采购人名称: 包头市九原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采购人地址: 政府大楼东副楼 采购人联系人: 李煜 采购人联系方式: 7166620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传媒大厦B座21层2107室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http://www.hyzbdl.com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154025619115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行包头市传媒大厦支行 项目负责人: 韩静茹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2773316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备注 A 2017年11月03日 1.4 包头市绿原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包头市青山区福强路7号街坊37栋北二楼一层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 型号配置 服务要求 购买数量 购买单价 购买总价 评审成员: 沈晓燕 、马文学、李煜、王秀君、孙杰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九原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11月0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