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3月18日发布包头市公安局部分办公室维修改造工程中标公告(项目编号=包采磋〔2017〕1262号)
包头市公安局部分办公室维修改造工程 采购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包头市公安局部分办公室维修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 包采磋〔2017〕1262号 评审日期: 2017年10月31日 公示日期: 2017年10月31日 公示期限: 1个工作日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供应商投标资格: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的规定,包括: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八条 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本法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转让、分包无效,处转让、分包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此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1)投标人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中“申报注册”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查询状态为“有效”。(2)供应商必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供应商拟派驻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类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以上级)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单位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有效期内副本)及复印件叁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不要求) 4、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不要求) 5、企业资质证书 6、安全生产许可证 7、建造师注册证及安考证 8、企业联系人姓名、手机、电话、住所、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投标人保证上述信息的正式有效,并保证通过上述信息能够及时得知招标人的通知。 采购人名称: 包头市公安局 采购人地址: 包头市 采购人联系人: 杨波 采购人联系方式: 3619300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67号传媒大厦A座18楼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1500 1716 6910 5250 1409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包头分行当代支行 项目负责人: 张静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6866316 采购文件: 磋商公告.doc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备注 A 2017年10月31日 392,872.00 包头市第四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包头市青山区团结大街15号当代大厦1-302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 型号配置 服务要求 购买数量 购买单价 购买总价 评审成员: 闻言 陈栋 李拴玺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公安局、内蒙古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