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3月18日发布包头市群众艺术馆演出采购自行采购结果公告中标公告(项目编号=〔2017〕69146号)
包头市群众艺术馆演出采购采购结果公 告 项目名称: 演出采购 采购编号: 〔2017〕69146号 公示日期: 2017年11月14日 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供应商投标资格: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良好的行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采购人名称: 包头市群众艺术馆 采购人地址: 东河区南门外大街23号 采购人联系人: 张娜 采购人联系方式: 4170688 采购人银行帐号: 采购人开户行: 采购文件: 根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公开招标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招标过程中提交投标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两家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本办法第四条经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可以与该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招标文件中的采购需求编制谈判文件,成立谈判小组,由谈判小组对谈判文件进行确认。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二条 禁止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采购人:包头市群众艺术馆 采购项目:政府购买群众文化演出服务项目 采购内容:本土优秀文艺节目演出 二、拟采购演出服务数量及单价 拟采购的演出服务:优秀文艺节目30场,每场20000元。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为切实加强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完善群众文化繁荣发展的长效机制,为树立文化惠民理念,发挥公共文化服务的优势,提高群众的参与度,面向人民群众提供丰富的公共文化服务产品,拟采取政府购买方式,购买包头市爱乐合唱团组织排练的文艺节目演出服务。包头市爱乐合唱团演出阵容强大,节目内容优秀、健康、积极向上,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基本导向,演出方式群众喜闻乐见,节目类型多种多样,深受基层群众喜爱。 四、拟定的唯一演出商名称 演出商名称:包头市爱乐合唱团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备注 A 2017年11月09日 600,000.00 手填:包头市爱乐合唱团 手填: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 型号配置 服务要求 购买数量 购买单价 购买总价 包头市爱乐合唱团 30 20,000.00 600,000.00 (谈判、询价)小组成员名单:芦利民、冯文杰、师文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