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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3月19日发布包头新都市建设投资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包头市新都市区范围内建筑垃圾清运测绘服务项目结果公告中标公告(项目编号=包采磋〔2017〕1282号)
包头市新都市区范围内建筑垃圾清运测绘服务项目采购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包头市新都市区范围内建筑垃圾清运测绘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包采磋〔2017〕1282号 评审日期: 2017年11月09日 公示日期: 2017年11月10日 公示期限: 1个工作日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供应商投标资格: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三)具有工程测绘丙级及以上资质;(四)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测绘相关专业的技术职称证书;(五)供应商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btzfcg.gov.cn)“办事平台”供应商注册成功,为“有效”状态。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来源:十环招标网==》
采购人名称: 包头市非预算单位采购 采购人地址: 包头市昆区乌兰道9号 采购人联系人: 包头新都市建设投资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周君 采购人联系方式: 15848880808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1601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150240790178929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行包头市开发区支行 项目负责人: 邢瑞芳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采购文件: 竞争性磋商公告.doc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平方公里)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备注 A 2017年11月09日 70,000.00 包头市绘宇测绘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包头市东河区火车站广场公交调度大楼6层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 型号配置 服务要求 购买数量 购买单价 购买总价 评审成员: 闻名 李凤慧 周君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非预算单位采购、内蒙古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