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3月19日发布110国道与包环铁路平交道口立交改造工程土地复垦方案编制服务项目采购结果公示中标公告(项目编号=包采磋〔2017〕1285号)
110国道与包环铁路平交道口立交改造工程土地复垦方案编制服务项目采购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110国道与包环铁路平交道口立交改造工程土地复垦方案编制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包采磋〔2017〕1285号 评审日期: 2017年11月08日 公示日期: 2017年11月10日-2017年11月12日 公示期限: 3日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供应商投标资格: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三)具有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四)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btzfcg.gov.cn)“办事平台”供应商注册成功,为“有效”状态;(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二章 招标 第八条 招标人是依照本法规定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来源:十环招标网==》
采购人名称: 包头市公路局 采购人地址: 采购人联系人: 张林刚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1601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150240790178929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行包头市开发区支行 项目负责人: 陈霞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472-5199096 采购文件: 110招标公告.docx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备注 A 2017年11月08日 158,900.00 巴彦淖尔市奥隆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胜利南路锦道大厦15楼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 型号配置 服务要求 购买数量 购买单价 购买总价 评审成员: 张丽娟 王可武 李玲 王晓梅 张林刚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公路局、内蒙古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