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3月19日发布包头市地下综合管廊运营管理平台建设施工及监理中标公告(项目编号=包采公〔2017〕6211号)
包头市地下综合管廊运营管理平台建设施工及监理采购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包头市地下综合管廊运营管理平台建设施工及监理 项目编号: 包采公〔2017〕6211号 评审日期: 2017年11月09日 公示日期: 2017年11月10日 公示期限: 1个工作日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1、供应商应具有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 前款专家应当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来源:十环招标网==》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采购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02包应具有信息系统监理乙级及乙级以上资质。 4、供应商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中“申报注册”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查询状态为“有效”。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1)报名人出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2)提供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所有证明材料注:以上所有资料均需要提供原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否则无效,(1)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彩喷件等一律不视为原件。(2)证件原件的复印件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不予接收。 采购人名称: 包头市燃气热力和地下综合管廊管理处 采购人地址: 包头市燃气热力和地下综合管廊管理处 采购人联系人: 陈颖 采购人联系方式: 3102739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亿正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呼和浩特市南二环赛罕区市民服务中心313室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15001706667052504686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内蒙古分行营业部呼伦南路支行 项目负责人: 陈英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采购文件: 新建 Microsoft Word 97 - 2003 文档.doc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备注 A 2017年11月09日 75,000.00 内蒙古敏通电子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手工处理)(手工处理)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38号 B 2017年11月09日 3,559,300.00 北京中科院软件中心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四街四号4号楼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 型号配置 服务要求 购买数量 购买单价 购买总价 评审成员: 白剑峰 王海波 李巧娥 王越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燃气热力和地下综合管廊管理处、内蒙古亿正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亿正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