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3月20日发布内蒙古土默特右旗美岱召大雄宝殿和琉璃殿修缮工程(一期)施工及监理中标公告(项目编号=包采公〔2017〕6236号)
内蒙古土默特右旗美岱召大雄宝殿和琉璃殿修缮工程(一期)施工及监理采购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内蒙古土默特右旗美岱召大雄宝殿和琉璃殿修缮工程(一期)施工及监理 项目编号: 包采公〔2017〕6236号 评审日期: 2017年11月14日 公示日期: 2017年11月14日 公示期限: 1个工作日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本次采购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八条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8)投标单位需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btzfcg.gov.cn/)办理注册并入库后方可报名,否则报名无效。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施工投标人须具有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业务范围必须包含古建筑维修保护);监理投标人须具有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由国家文物局核发的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从业范围必须包含古建筑)证书人员担任,技术负责人需由国家文物局核发的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从业范围必须包含壁画、古建筑);监理拟派项目总监:建筑或文博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人员。注:施工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证书聘用单位必须为本投标单位。(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所在单位以“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公布的为准) 4、施工投标单位须具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修缮施工业绩,监理单位须具有类似项目监理服务业绩。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采购人名称: 包头市文物管理处 采购人地址: 采购人联系人: 高星 采购人联系方式: 0472-298993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滨河路1号航天信息大厦7层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0200059309024501878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中经国际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采购文件: 内蒙古土默特右旗美岱召大雄宝殿和琉璃殿修缮工程(一期)施工及监理--招标文件2017.10.17.doc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备注 A 2017年11月14日 11,709,171.29 内蒙古启原文物古建筑修缮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南小区411号 B 2017年11月14日 468,677.44 甘肃经纬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兰州市城关区定西路518号长城山海苑1号56幢楼5楼501室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 型号配置 服务要求 购买数量 购买单价 购买总价 评审成员: 盖志庸 丁勇 张文芳 苏东 张恒金 牧乐 刘宏宇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文物管理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