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3月20日发布包头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监控及物联网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公告(项目编号=包采公〔2017〕6178号)
包头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监控及物联网 服务采购项目采购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包头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监控及物联网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包采公〔2017〕6178号 评审日期: 2017年11月15日 公示日期: 2017年11月15日 公示期限: 1个工作日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一)、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的条件,并具备以下特定条件: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此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能够提供承揽本项目相应能力的企业; 2、投标人须具有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叁级(及以上)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十九条 国家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有规定的,招标人应当按照其规定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相应要求。==来源:十环招标网==》 4、投标人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中“申报注册”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查询状态为“有效”。(二)、投标单位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叁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 3、资质证书 4、企业联系人姓名、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 采购人名称: 包头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采购人地址: 采购人联系人: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67号传媒大厦A座18楼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1500 1716 6910 5250 1409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包头分行当代支行 项目负责人: 张静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6866316 采购文件: 物联网公告.doc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备注 A 2017年11月15日 10,892,200.00 浙江大华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滨安路1187号3号楼3、4、5楼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 型号配置 服务要求 购买数量 购买单价 购买总价 评审成员: 韩宇 赵小平 庞润芳 祁峻岭 焦志强 邓俊梅 王小龙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内蒙古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