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3月20日发布2017年九原区景观示范街及街巷综合整治工程—人民法院审判大楼外立面改造工程中标公告(项目编号=包采公〔2017〕6265号)
2017年九原区景观示范街及街巷综合整治工程—人民法院审判大楼外立面 改造工程采购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2017年九原区景观示范街及街巷综合整治工程—人民法院审判大楼外立面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 包采公〔2017〕6265号 评审日期: 2017年11月14日 公示日期: 2017年11月14日 公示期限: 1个工作日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二、报名时投标人须提交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三份,如资料不全,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较为严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适用前两款规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资质证书(4)组织机构代码证(5)税务登记证(6)安全生产许可证(7)拟承包该项目的注册建造师证书(8)建造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9)企业联系人姓名、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10)在包头政府采网 “采购动态”或“供应商采购指南”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成功。 采购人名称: 包头市九原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采购人地址: 政府大楼东副楼 采购人联系人: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67号传媒大厦A座18楼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1500 1716 6910 5250 1409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包头分行当代支行 项目负责人: 张燕妮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6866990 采购文件: 招标公告10.20.doc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备注 A 2017年11月10日 4,498,539.00 包头市第四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包头市青山区团结大街15号当代大厦1-302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 型号配置 服务要求 购买数量 购买单价 购买总价 评审成员: 王晓燕 谢慧平 高峰 张国英 奥云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九原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内蒙古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