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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3月21日发布通威股份公司5万吨高纯晶硅及配套新能源项目工程设计2标段中标公告(项目编号=包采公〔2017〕6307号)
通威股份公司5万吨高纯晶硅及配套新能源项目工程设计2标段采购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通威股份公司5万吨高纯晶硅及配套新能源项目工程设计2标段 项目编号: 包采公〔2017〕6307号 评审日期: 2017年11月16日 公示日期: 2017年11月20日至2017年11月21日 公示期限: 1个工作日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的规定;(2)投标单位须具有:环境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专项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项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来源:十环招标网==》 (3)项目负责人:高级工程师;(4)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供应商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采购动态”或“供应商采购指南”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 采购人名称: 内蒙古包头金属深加工管理委员会 采购人地址: 包头市 采购人联系人: 于喜全 采购人联系方式: 13848254478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传媒大厦B座21层2107室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http://www.hyzbdl.com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154025619115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行包头市传媒大厦支行 项目负责人: 韩静茹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4722773316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备注 B 2017年11月16日 580,000.00 安徽马钢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太白大道1889号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 型号配置 服务要求 购买数量 购买单价 购买总价 评审成员: 韩慧婕 、韩慧瑜、闫金文、郑志刚、赵松圆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内蒙古包头金属深加工管理委员会、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11月20日
来源:内蒙古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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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中标 标段 万吨 新能源 工程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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