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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3月21日发布邓州市统筹城乡发展实验区管理委员会邓州市党校档案馆采光顶工程竞争性谈判成交供应商公示
邓州市党校档案馆采光顶工程竞争性谈判 成交供应商公示 河南豫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邓州市统筹城乡发展实验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就邓州市党校档案馆采光顶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谈判,现就本次谈判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邓州市党校档案馆采光顶工程 2、项目编号:HNYZ-19-009 二、谈判公告媒体及日期: 本项目于2019年03月11日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发布公告。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来源:十环招标网==》 三、谈判信息: 1、谈判日期:2019年03月18日上午09时 2、谈判地点:邓州市建筑工程发承包交易大厅召开 3、谈判小组成员:石书超、张文重、方平 四、评审结果: 谈判小组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认真评审,推荐成交供应商如下: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评审委员会共有三人组成:其中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两人,采购单位评委一人(评审委员会名单见评委签到表)。 会议分为资格、符合性审查和报价评审。在资格、符合性审查阶段,评审委员会按照文件规定对邓州市党校档案馆采光顶工程3份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谈判小组评审,所有谈判申请单位文件符合要求,可以进行报价评审。 对符合文件要求的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经全体评委评审,推荐以下单位为中标候选人: 第一成交供应商:邓州市正阳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报价:380700.68元 第二成交供应商:河南省福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报价:381401.28元 第三成交供应商:南阳引丹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报价:381450元 各有关当事人对谈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采购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认为谈判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自谈判结果公示之日起7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五、本结果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谈判公告拟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发布,谈判结果公示期:2019.03.20—2019.03.20。 六、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邓州市统筹城乡发展实验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方女士 联系电话:0377-62635982 委托代理机构:河南豫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方先生 地址:邓州市交通路20号 联系电话:0377-62119006 18567172156
来源:河南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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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工程 邓州市 竞争性 档案馆 采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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