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3月21日发布九原区沼南大道项目征拆指挥部沼南大道工程监理结果公告中标公告(项目编号=包采公〔2017〕6168号)
九原区沼南大道项目征拆指挥部沼南大道工程监理采购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九原区沼南大道项目征拆指挥部沼南大道工程监理 项目编号: 包采公〔2017〕6168号 评审日期: 2017年11月16日 公示日期: 2017年11月16日 公示期限: 3个工作日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的规定; (2)投标单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3)投标单位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总监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4)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采购动态”或“供应商采购指南”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采购人名称: 九原区非预算单位 采购人地址: 包头市九原区 采购人联系人: 九原区沼南大道项目征拆指挥部 采购人联系方式: 6939816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传媒大厦B座21层2107室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154025619115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行包头市传媒大厦支行 项目负责人: 周伟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18686183722 采购文件: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备注 A 2017年10月16日 1.5% 包头市广建公用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昆区乌兰道2号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 型号配置 服务要求 购买数量 购买单价 购买总价 评审成员: 郝新宇 沈志远 张云鹏 冯伟 吴学峰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九原区非预算单位、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11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