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3月22日发布百灵庙镇河东区基础设施项目路灯外线配电工程单一来源采购结果公示中标公告(项目编号=包采单〔2017〕529号)
百灵庙镇河东区基础设施项目路灯外线配电工程采购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百灵庙镇河东区基础设施项目路灯外线配电工程 项目编号: 包采单〔2017〕529号 评审日期: 2017年11月22日 公示日期: 2017年11月23日 公示期限: 1个工作日 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供应商投标资格: 四级承装、修,五级承试安装施工资质,并承担达茂旗境内10KV以下线路配电施工和维护工作。 《==招标投标法 第十九条 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确定工期的,招标人应当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来源:十环招标网==》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叁份(1)授权委托书、(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3)税务登记证副本、(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采购人名称: 达茂联合旗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人地址: 包头市达茂旗住建局 采购人联系人: 亢福 采购人联系方式: 13848280288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传媒大厦B座21层2107室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154025619115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行包头市传媒大厦支行 项目负责人: 韩静茹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472-2773223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备注 A 2017年11月22日 799,929.00 达茂联合旗电业综合服务公司 达茂联合旗百灵庙镇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 型号配置 服务要求 购买数量 购买单价 购买总价 评审成员: 吴志国 蔡淼 亢福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达茂联合旗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11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