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3月22日发布包头市总工会职工之家物业服务项目采购结果公示中标公告(项目编号=包采公〔2017〕6351号)
包头市总工会职工之家物业服务项目采购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包头市总工会职工之家物业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包采公〔2017〕6351号 评审日期: 2017年11月22日 公示日期: 2017年11月22日 公示期限: 1个工作日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的规定;(2)投标人需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应经营范围,且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物业服务企业;(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投标人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采购动态”或“供应商采购指南”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二)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来源:十环招标网==》 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三份:(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组织机构代码证; (4)税务登记证。 采购人名称: 包头市总工会 采购人地址: 包头市 采购人联系人: 郭广军 采购人联系方式: 13142446688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传媒大厦B座21层2107室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154025619115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行包头市传媒大厦支行 项目负责人: 韩静茹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472-2773244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备注 A 2017年11月22日 695,640.00 内蒙古瑞洁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装备制造产业园区管委会B座7层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 型号配置 服务要求 购买数量 购买单价 购买总价 评审成员: 段玲花 赵凤娟 杨孟枝 贺晓东 郭广军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总工会、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11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