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六条 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来源:十环招标网==》
采购人名称:
包头市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教育局
采购人地址:
达茂旗百灵庙镇
采购人联系人:
王克家
采购人联系方式:
13948920983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建工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当代生态大厦1709室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001071446400010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项目负责人:
吴媛媛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18147212128
采购文件:
招标公告-蒙古族幼儿园所需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doc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备注
A
2017年11月20日
49,600.00
北京欧瑞斯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东区国际1-2302室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
型号配置
服务要求
购买数量
购买单价
购买总价
评审成员:
王少军 贺立栋 李翠荣 韩菲 王克家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包头市达茂旗教育局、内蒙古建工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建工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