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4月19日发布固原市原州区寨科乡人民政府自卸汽车(轻卡、平板、翻斗货车)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方式中标结果公示
宁夏开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固原市原州区寨科乡人民政府的委托,就“固原市原州区寨科乡人民政府自卸汽车(轻卡、平板、翻斗货车)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方式招标公告”项目(项目编号:)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固原市原州区寨科乡人民政府自卸汽车(轻卡、平板、翻斗货车)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方式招标公告 项目联系人:马成耀 联系方式: 13629542858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固原市原州区寨科乡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固原市原州区寨科乡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马成耀 13629542858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宁夏开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固原市九龙路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蓉 18795049707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9年03月27日 中标日期:2019年04月19日 总中标金额:12.19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序号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中标金额(万元) 1 固原大成广信商贸有限公司 宁夏固原市原州区农资城13-7号 12.190000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0.18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以中标价为基数。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一条 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二)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来源:十环招标网==》 由中标单位支付。服务类型:货物招标。支付金额为:壹仟捌佰贰拾捌元伍角整(¥:1828.50元)。 评审专家名单: 李光平(组长)、张志兵、张彩玲、张燕、栾菊珍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 六、其它补充事宜 固原市原州区寨科乡人民政府自卸汽车(轻卡、平板、翻斗货车)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方式中标结果公示 一、采购人:固原市原州区寨科乡人民政府 地 址:固原市原州区寨科乡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马成耀 13629542858 二、代理机构:宁夏开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固原市开发区警民路南路与同康街交叉处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 蓉 13639541798 三、项目名称:固原市原州区寨科乡人民政府自卸汽车(轻卡、平板、翻斗货车)政府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NXKCZC(G)-2019-006号 四、中标人名称:固原大成广信商贸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固原市原州区农资城13-7号 联系人及电话:鹿鹏 13639543888 中标金额:壹拾贰万壹仟玖佰元整(¥121900.00元) 中标内容: 序号 货物名称 品牌或规格、型号 数量(台/套) 投标价格(元) 单价 总价 1 自卸汽车(轻卡、平板、翻斗货车) 前轮距/后轮距(mm):1825/179;前排乘客:3人;发动机排量;3767ml;发动机功率:118kw;整车:长*宽*高(mm):5995*2430*2560;货箱:长*宽*高(mm):4150*2250*500;轴数:2;轴距:3360mm;燃料种类:柴油;总质量:4290kg;油耗:12.9L/100km;底盘依据标准:国五 1 121900.00 121900.00 投标总价(已包含价格折扣)人民币大写:壹拾贰万壹仟玖佰元整(小写:¥121900.00元) 货物交付使用或完工时间:按照甲方要求送货到指定地点。 其他事项申明:无 五、未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的原因 序号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名称 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原因 备注 1 无 / 六、综合评分法评审排序 序号 投标人名称 综合得分 排序 1 固原大成广信商贸有限公司 53.00 1 2 宁夏盛世通达工贸有限公司 47.99 2 3 宁夏鲁信杰工贸有限公司 47.98 3 七、公示时间及评委名单 中标结果公示时间:2019年4月22日至4月22日 评委名单:李光平(组长)、张志兵、张彩玲、张燕、栾菊珍 评标日期:2019年4月19日 八、中标公示发布媒体 本次中标公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ggzyjy.org/)、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ysggzyjy.cn/)上同时发布。 九、代理费收费标准及收费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以中标价为基数。由中标单位支付。服务类型:货物招标。支付金额为:壹仟捌佰贰拾捌元伍角整(¥:1828.50元)。 附:固原市原州区寨科乡人民政府自卸汽车(轻卡、平板、翻斗货车)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方式招标文件 ![](file:///C:/Users/ADMINI~1/AppData/Local/Temp/ksohtml4964/wps2.png)
宁夏开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4月19日
来源:宁夏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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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中标 固原市 翻斗 政府采购 货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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