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仙桃市税务局的委托,就“仙桃市龙华山税务分局食堂设备采购项目”项目(项目编号:GHXT-201903-05)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成交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GHXT-201903-05
项目名称:仙桃市龙华山税务分局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联系人:程文军
联系方式:15607226978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仙桃市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仙桃大道与汉江路交叉口西150米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程文军15607226978
三、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仙桃分部(仙桃市丝宝路88号303室,华云大酒店斜对面善德华府三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尹锡祥 18207281185
四、成交信息
招标文件编号:GHXT-201903-05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19年04月09日
成交日期:2019年04月23日
总成交金额:12.915 万元(人民币)
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成交金额:
序号 | 成交供应商名称 |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 | 成交金额(万元) |
1 | 武汉精厨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武汉市黄陂区武湖农场青农分场陡马河第F3幢 | 12.915000 |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5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无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汪洋,朱元昕,王军
五、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供货期:
按甲方具体通知,30日之内完成所有安装、调试等并交付使用。
、售后服务要求:
1.免费保修期为一年,主要电器设备按国家“三包”规定执行(厂家售后服务)。自验收结束之日算起。
2.当采购人设备发生故障时,供应商有义务给甲方提供咨询,并及时检修,免收各种诊断费、维修费及材料费(由于雷击、闪电及火灾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故障除外)。
3.保修期后,甲、乙双方可另行签定维护合同,乙方适当收取费用。
六、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仙桃市龙华山税务分局食堂设备采购
当采购人设备发生故障时,供应商有义务给甲方提供咨询,并及时检修,免收各种诊断费、维修费及材料费(由于雷击、闪电及火灾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故障除外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