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4月23日发布洛阳市军事供应站外墙涂料及台阶改造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洛阳泽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洛阳市军事供应站的委托,就洛阳市军事供应站外墙涂料及台阶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就本次磋商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洛阳市军事供应站外墙涂料及台阶改造项目 二、采购编号:LYZF-2019-10 三、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3.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洛阳市军事供应站外墙涂料及台阶改造项目,拟对办公楼及操作间和餐厅部分墙面进行粉刷、损坏设施进行维修,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3.2 建设地点:洛阳市老城区春都路181号; 3.3资金来源及预算控制价:财政资金,¥158374.7元; 3.4采购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 3.5工 期:20日历天; 3.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3.7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共1个标段。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一条 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二)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来源:十环招标网==》
四、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4月10日。 五、磋商评审日期及地点:洛阳泽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 六、磋商小组名单:姚晓峰、张东芝、田朝杰。 七、成交人名称和地址:河南美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阳市解放大道180号(原安阳县政府院内)。 八、成交金额:154392.00元 九、公告媒体:《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 十、公告期: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一、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十二、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三、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洛阳市军事供应站 地 址:洛阳市老城区春都路181号 联系人:田先生 电 话:0379-62314925 代理机构:洛阳泽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西工区凯旋东路28号四楼 联系人:程海玲 电 话:0379-60168155 邮 箱:lyzf0379@163.com 洛阳泽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3日
来源:河南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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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洛阳市 外墙 供应站 台阶 改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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