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4月24日发布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2019年度广西土地遥感监测和变更调查相关技术服务项目GXZC2019-G3-22676-KLZB中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1902220160,广西科联招标中心受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委托,于2019年4月19日就2019年度广西土地遥感监测和变更调查相关技术服务项目采用公开方式进行采购。 《==招标投标法 第十四条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从事其他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认定的主管部门由国务院规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和编号:2019年度广西土地遥感监测和变更调查相关技术服务项目(GXZC2019-G3-22676-KLZB)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分标 项目简介 服务期 A 2019年度广西土地变更调查县级变更调查数据库成果制作项目 按采购单位要求分批完成,第一阶段: 1、制作2019年土地变更调查外业底图。2、修改2019年基础数据库。3、非常规地类变更。第二阶段: 1、制作现状阶段更新数据包。2、制作管理信息标注数据库。3、更新基本农田数据层。4、增量数据的对接与修改。 B 广西2019年度全天候遥感监测成果自治区内外业核查项目 自签订合同后,按国家与自治区的时间要求完成全区全天候遥感监测成果数据库建设和对全天候遥感监测成果进行汇总分析。 C 2019年度广西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成果自治区级内外业核查及相关技术服务项目 根据国家及自治区要求时间节点完成2019年度广西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成果自治区级内外业核查及相关技术服务工作。 D 2019年度广西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库制作、更新、汇总和成果提交项目 按采购单位要求分批完成, 2020年9月01日前完成广西2019年土地变更调查自治区级数据库制作; 2020年10月01日前完成广西2019年土地变更调查自治区级数据库纳入“一张图”管理工作。 三、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2019年3月29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上发布。 四、评标信息评标日期:2019年4月19日 评标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会议室 评委会成员:袁晓华(组长)、黄绍川、宗玉英、赖苡萁、张亚娴(采购人代表) 五、中标信息A分标中标供应商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规划院 中标供应商地址:南宁市中新路2号 中标金额:人民币肆佰叁拾伍万元整(¥4350000.00) 服务期:按采购单位要求分批完成,第一阶段: 1、制作2019年土地变更调查外业底图。2、修改2019年基础数据库。3、非常规地类变更。第二阶段: 1、制作现状阶段更新数据包。2、制作管理信息标注数据库。3、更新基本农田数据层。4、增量数据的对接与修改。 B分标中标供应商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规划院 中标供应商地址:南宁市中新路2号 中标金额:人民币伍拾玖万元整(¥590000.00) 服务期:自签订合同后,按国家与自治区的时间要求完成全区全天候遥感监测成果数据库建设和对全天候遥感监测成果进行汇总分析。 C分标中标供应商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规划院 中标供应商地址:南宁市中新路2号 中标金额:人民币壹佰壹拾贰万元整(¥1120000.00) 服务期:根据国家及自治区要求时间节点完成2019年度广西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成果自治区级内外业核查及相关技术服务工作。 D分标中标供应商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信息中心 中标供应商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中新路2号 中标金额:人民币壹佰贰拾捌万贰仟元整(¥1282000.00) 服务期:按采购单位要求分批完成, 2020年9月01日前完成广西2019年土地变更调查自治区级数据库制作; 2020年10月01日前完成广西2019年土地变更调查自治区级数据库纳入“一张图”管理工作。 六、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采购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7条规定向中标人收取: 分标 代理服务费金额(人民币,元) A ¥41480.00 B ¥7080.00 C ¥13056.00 D ¥14481.60 七、联系事项:1、采购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联系人:梁雪 联系电话:0771-5388185 地址:南宁市中新路2号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70号 项目联系人:黎旭华 联系电话:0771-2381520 3、监督部门:广西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电话: 0771-5331544 八、中标公告期限:自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