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宜昌市财政局宜采计备[2019]XM0642号采购计划的要求,湖北清秦招标有限公司受宜昌市财政局的委托,于2019年04月19日就宜昌市财政局2018年预算绩效评价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现就本次招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宜昌市财政局2018年预算绩效评价项目 二、项目编号:YCZ0707-201901-01F 三、采购预算: 450.00万元 四、采购内容:市级部门整体支出、财政预算或负有支出责任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绩效监控及相关工作。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一条 本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国务院规定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决定。本法已对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作出规定的除外。==来源:十环招标网==》
五、公告发布媒体及日期: 湖北政府采购网、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2019年04月23日 六、评标信息: 评审日期:2019年04月19日 评审地点: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9楼903室(城东大道2号) 评标委员会:颜卫东、易景峰、宋金艳、赵小平、陈玉红 七、中标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