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四川招标讯:成都市金堂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金堂县城区园林绿化补栽补植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4月25日
免责申明:以下信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七条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来源:十环招标网==》
|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金堂县城区园林绿化补栽补植服务采购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 5101212019000061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 | 代理机构 | 四川建茂同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 |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三街218号峰汇中心一号楼19F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林先生、郭先生,028-85188392 | 采 购 人 | 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采购人地址 | 金堂县赵镇迎宾大道一段14号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028-84934141 | 项目联系人 | 林先生、郭先生 | 项目联系电话 | 028-85188392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9-04-25 15:28 | 项目包个数 | 1 | 开标时间 | 2019-04-24 10:30 | 中标日期 | 2019-04-25 10:40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2019-04-03 16:42 | 总中标金额(元) | 0 | 中标详细内容 | 标的名称:金堂县城区园林绿化补栽补植服务采购项目;规格型号:/;数量:1;单价:0元;服务要求:项目名称:金堂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金堂县城区园林绿化补栽补植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业主名称:金堂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招标投标法 第五条 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来源:十环招标网==》 服务地点:成都金堂县。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内容:1、乔木栽植、移栽工作(提供乔木);2、灌木、藤本植物栽植、移栽工作(提供灌木、藤本植物); 3、草坪种植、铺植工作(提供草坪、草种);4、花卉种植、移栽工作(提供花卉); 5、绿化附属工程(材料提供);6、提供其他临时性用工及机械;7、完成甲方交办的临时性工作。质量要求:执行《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A3-82-2012、《金堂县绿化补栽补植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商务要求:a、甲方名称、地址:金堂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金堂县赵镇迎宾大道一段14号。b、项目现场:金堂县城区c、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d、服务地点:金堂县城区范围内;e、质保期:单项服务质保期为1年。f、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按照国家现行行业验收规范验收合格后,按月支付。g、违约责任:由采购人打分,对不符合规范的进行罚款。h、费用结算依据和付款方式:清单内项目根据项目综合单价报价结算;清单外未计项目,由供应商报采购人同意;根据定额信息和材料信息等相关信息,由第三方审计单位审定后结算。维护服务费实行按月支付。每月25日前,供应商向采购人报送当月维修工程量自检资料,经采购人确认后送采购人内设审核部门审核。审核报告发出后5日内,采购人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一次性向供应商支付维护费。(因板块字数限制,无法提供完整的服务方案). | 中标供应商信息 | 供应商名称:四川写青山生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成都市金牛区二环路北三段245号3幢1楼7号;中标金额:0.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将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有关规定)执行,招标代理服务为29400元。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29400元 |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 孙玲(采购人代表),李斌(SC0100142)组长,蒙克峰(SC0109420),杨涛(SC01073640),张国萍(SC0107391) | 评标委员会成员 | 孙玲(采购人代表),李斌(SC0100142)组长,蒙克峰(SC0109420),杨涛(SC01073640),张国萍(SC0107391) | 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金堂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金堂县城区绿化补栽补植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2、作业范围:县城区 3、采购预算:240万元/年(大写贰佰肆拾万圆整/年)。投标人按各单价限价下浮比例报价。 二、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三、履约保证金条款 中标单位必须在合同签订之日前、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按合同金额5%向招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否则视为放弃合同。履约保证金在缺陷责任期满后,通过移交验收后,按规定退还。草坪、灌木缺陷责任期(质保期)为生长季1月、乔木缺陷责任期(质保期)为生长季3个月。 四、服务内容 1、乔木栽植、移栽工作(提供乔木); 2、灌木、藤本植物栽植、移栽工作(提供灌木、藤本植物); 3、草坪种植、铺植工作(提供草坪、草种); 4、花卉种植、移栽工作(提供花卉); 5、绿化附属工程(材料提供); 6、提供其他临时性用工及机械; 7、完成甲方交办的临时性工作。(详见招标文件) | 其它补充事宜 | 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无法提供具体数量,故投标人按各单价限价下浮比例报价。本项目中标单位:四川写青山生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中标金额:本项目全费用单价最高限价下浮平均值:16.8172(%)。(最终以实际工程量乘以签约合同单价作为结算价) | 候选人公告链接 | http://www.ccgp-sichuan.gov.cn/view/staticpags/shiji_gkzbcg/40288687699e07bd0169e1d656d443a1.html |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的采购活动必填) | | 是否协议或定点采购 | 否 | 行业划分 | N784 | 评审情况 | 附件 | 备注 | 截止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以下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分别是:四川锦华大地园林绿化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大华生态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四川写青山生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成都恒启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浙江新禾景观工程有限公司、四川府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截止投标截止时间共计收到以下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分别是:四川锦华大地园林绿化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大华生态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四川写青山生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成都恒启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浙江新禾景观工程有限公司、四川府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资格性审查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资格性审查,所有投标人均通过资格性审查。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资金预算:240万元人民币/年;最高限价:240万元人民币/年。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金堂县财政局监督电话:028-84151055。中标结果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计划表编号:19-29。项目已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采〔2015〕32号文件规定进行需求论证。 | PPP项目标识 | 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