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4月30日发布2019年生态农业建设—连栋日光温室供暖技术应用示范农村可再生能源利用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北京北科博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北京市优质农产品产销服务站的委托,就2019年生态农业建设—连栋日光温室供暖技术应用示范农村可再生能源利用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PXM2019_036208_000045-JH001-XM001)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成交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PXM2019_036208_000045-JH001-XM001 项目名称:2019年生态农业建设—连栋日光温室供暖技术应用示范农村可再生能源利用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84949146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北京市优质农产品产销服务站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8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64963448 三、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北科博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28号院北科创业大厦8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84949146 四、中标成交信息 招标文件编号:BKBJ-ZH-19019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19-04-08 中标成交日期:2019-04-30 总中标成交金额:75.6916 万元(人民币)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北京海奥新能源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北小营镇榆树村村委会西150米 中标金额:75.6916万元 | 根据(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规定。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七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来源:十环招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