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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四川招标讯:成都市崇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崇州市2016-2018年度耕保基金合同续签及数据处理技术服务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5月9日
免责申明:以下信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来源:十环招标网==》
|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崇州市2016-2018年度耕保基金合同续签及数据处理技术服务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 5101842019000059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 | 代理机构 | 四川中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 | 都市高新区吉庆四路环球时代中心C座1114号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王女士,028-62524386 | 采 购 人 | 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采购人地址 | 世纪大道1000号政务中心综合楼8楼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028-82180474 | 项目联系人 | 王女士 | 项目联系电话 | 028-62524386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9-05-08 16:55 | 项目包个数 | 1 | 开标时间 | 2019-05-07 11:00 | 中标日期 | 2019-05-08 14:30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2019-04-12 16:58 | 总中标金额(元) | 760000 | 中标详细内容 | 标的名称:崇州市2016-2018年度耕保基金合同续签及数据处理技术服务项目;规格型号:/;数量:1;单价:760000元;服务要求:1.在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专网中逐户完成全市农户的耕地保护合同数据处理工作。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2.根据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要求,完成耕保合同制作工作,具体要求如下:2.1尺寸要求:合同内页纸张大小为A4幅面,正反两面(4页内容);套装外壳为A4尺寸硬壳塑封皮且合同外壳上的相关文字需烫金处理,颜色为深绿色;2.2格式要求:格式、要素、排版等必须符合成国土资函﹝2018﹞614号有关规定,与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要求一致。 《==招标投标法 第七条 招标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来源:十环招标网==》 . | 中标供应商信息 | 供应商名称:四川省科强印务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成都蛟龙工业港双流园区海洋路3座 ;中标金额:760000元.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该费用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等文件的规定计取,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11400元 |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 陈志全SC0101746(组长),姜宁川SC0104769,贺光华SC0100630,任建SC0115878,黄金龙(采购人代表) | 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 一、项目概况依据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以及崇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耕保基金发放的要求,本次项目主要完成崇州市行政区域内约16万户农户的耕保合同续签工作及数据处理服务工作。二、服务内容及要求1.在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专网中逐户完成全市农户的耕地保护合同数据处理工作。2.根据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要求,完成耕保合同制作工作,具体要求如下:2.1尺寸要求:合同内页纸张大小为A4幅面,正反两面(4页内容);套装外壳为A4尺寸硬壳塑封皮且合同外壳上的相关文字需烫金处理,颜色为深绿色;2.2格式要求:格式、要素、排版等必须符合成国土资函﹝2018﹞614号有关规定,与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要求一致。3.在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专网中逐户套打合同相应内容和二维码(必须使用激光打印机,否则二维码不清晰)完成全市农户耕保合同打印,打印完成后需逐户完成合同签字盖章。4.完成合同签字盖章后,用A4幅面扫描仪扫描耕地保护合同中的耕地保护审核确认表所在页,扫描格式为jpg文件,通过二维码识别后进行扫描件的统一命名。5.提交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信息中心进行质量和数量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重新进行制作、签字、处理等,对数量不足的进行补充。6.再将通过质量和数量检查的耕保合同扫描件,以组为单位上传至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专网中指定目录。7.完成全市农户耕保基金数据处理相关工作。8.为崇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供本次耕保合同续签有效期(2016—2018年度,共计3年)内技术支持服务。9.协助采购人完成2016年度耕地保护基金发放工作。三、项目标准及依据1.《成都市耕地保护基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2.《成都市耕地保护基金变更工作方案》;3.《成都市2016一2018年度耕保基金新一轮合同续签和发放工作方案》;4.符合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信息中心检查技术要求;5.《耕保基金数据库标准》;6.《耕保基金合同续签标准》;7.行业打印相关技术标准;8.不同批次颜色色差不超过20%。四、成果及提交要求 1.制作完成的耕保合同内页、合同外壳和电子扫描件; 2.合同套装外壳为A4尺寸硬壳塑封皮且合同外壳上的相关文字需烫金处理; 3.耕保合同扫描件不得低于精度150DPI,色彩模式为GRB模式,JPG格式,大小为500K以下; 4.耕保合同扫描后图片清晰完整,图片倾斜角度不得>5度,不得出现变形等问题; 5.耕保合同扫描后的文件名以“耕保合同编号”命名; 6.按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及信息中心要求提供其他相应成果; 7.成果必须满足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和崇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要求。五、其他商务要求 1.项目完成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20个日历天内按采购人要求完成项目服务工作(不含农户签字及收集时间)。 2.项目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崇州市),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3.技术服务支持要求:中标供应商协助采购人完成2016-2018年度内新增、变更、分户等农户的耕保基金相关处理服务。(提供承诺函) 4.质量及考核标准:按相关行业标准进行,验收合格。 5.履约验收标准: 5.1由采购人组织根据国家相关规范、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5.2验收结果合格的,供应商凭采购人出具的证明文件到指定地点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会报告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6.履约保证金:合同金额的5%,在签订合同之前交纳到采购人指定帐户。中标供应商成果通过审核验收并确保耕保基金系统正常运行后退还。 7.付款方式:中标供应商按要求向采购人提交成果后支付合同金额的40%,成果通过审核验收并确保耕保基金系统正常运行后支付合同金额的55%,剩余的 5%作为质量保证金,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及成果应能保证耕保基金系统正常运行,并且满足上级部门对系统运行的要求,待正常运行一个年度后且经审核后,予以支付。 | 其它补充事宜 | 无 | 候选人公告链接 | http://www.ccgp-sichuan.gov.cn/view/staticpags/shiji_gkzbcg/402886876a0be3d2016a10a7174307c9.html |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的采购活动必填) | | 是否协议或定点采购 | 否 | 行业划分 | L7239 | 评审情况 | 附件 | 备注 | 无 | PPP项目标识 | 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