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湖北省兴山县财政局兴采计备(2019)XM0186号采购计划要求,湖北恒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兴山县人民医院的委托,于2019年05月10日就兴山县人民医院财产综合保险、医疗机械损坏保险(第3次采购)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三条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来源:十环招标网==》 现就本次响应文件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兴山县人民医院财产综合保险、医疗机械损坏保险(第3次采购) 二、项目编号:XSZ0399-201901-01F(3)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39.22556万元 四、采购内容:兴山县人民医院财产综合保险、医疗机械损坏保险等保险服务。 《==招标投标法 第七条 对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及有关部门的具体职权划分,由国务院规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五、公告发布媒体及日期: 湖北政府采购网、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2019年05月13日 六、单一来源采购信息: 评审日期:2019年05月10日 评审地点:兴山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3楼301 单一来源采购小组:王彬、石文红、姜学会 七、参加单一来源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市分公司 八、成交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