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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6日发布南宁市生态宜居特色小镇(伶俐镇)镇区一期市政工程评标结果公示

时间:2019-05-15 18:05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019中标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214208
十环招标网转载自:广西政府采购网 发布关于:5月16日发布南宁市生态宜居特色小镇(伶俐镇)镇区一期市政工程评标结果公示的信息
来源:广西政府采购网
2019中标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19中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5月16日发布南宁市生态宜居特色小镇(伶俐镇)镇区一期市政工程评标结果公示

  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南宁市青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就“南宁市生态宜居特色小镇(伶俐镇)镇区一期市政工程”项目(项目编号:QXQZC2019G20273)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QXQZC2019G20273

项目名称:南宁市生态宜居特色小镇(伶俐镇)镇区一期市政工程

项目联系人:钟莉红

联系方式:0771-6100969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南宁市青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单位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悦宾路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梁发萍0771-5891210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项目名称


南宁市生态宜居特色小镇(伶俐镇)镇区一期市政工程



招标类别


施工类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结构类型及规模


1号路南起伶俐村委东侧,北至糖厂门口路段,道路全长约为379米,道路红线宽20米,属于新建城市支路;2号路东起5号路,西至1号路,道路全长约为166米,道路红线宽12米,属于城市支路;4号路东起5号路,西至1号路,道路全长约为191米,道路宽8米,红线宽9米,属于新建城市支路;5号路南起2号路,北至4号路,道路全长约为187米,道路红线宽12米,属于新建城市支路;8号路南起民新路,北至武玲路,道路全长约为263米,道路红线宽12米,属于新建城市支路;振伶路南起临江路,北至中心校段,道路全长约为642米。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来源:十环招标网==》
其中振伶路(临江路-兴伶路)道路红线宽15米,道路将改造为商业步行街;振伶路(兴伶路-中心校段)道路红线宽11米,属于改造城市支路。(有关详细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开标时间


2019年05月15日



公示开始时间


2019年05月16日


公示截止时间


2019年05月20日



中标
候选
人情


第一
中标
候选


单位名称


南宁宏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经理


陈冰


安全员


商唯乐;梁娇



投标报价


18910996.74000 元



工期


90 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第二
中标
候选


单位名称


广西瑞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


宁莲


安全员


陈丽臻



投标报价


18920771.38000 元



工期


90 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第三
中标
候选


单位名称


广西华宇建工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经理


覃够


安全员


龙翠敏



投标报价


18901506.62000 元



工期


90 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若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评标结果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从招标人签发同意公示的第二天起计算。



异议受理部门


南宁市青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梁发萍  (联系电话:0771-5891210 )



投诉受理部门


南宁市青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督电话:0771-5826356)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程序提示



  1. 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在3个工作日内向交易中心提供《非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应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个工作日内办理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项目合同后,应在3个工作日向交易中心提供《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个工作日内办理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双拥路28号宜尚酒店8楼801-808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钟莉红0771-6100969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9年04月22日

中标日期:2019年05月15日

总中标金额:1891.099674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中标供应商名称:南宁宏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广西横县横州镇龙兴街3号

中标金额:18910996.74000 元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9.6688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中标人支付。具体为:根据招标人与代理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本项目委托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评审专家名单:

雷振旺、梁正毅、孙萍、黄伟文、方丽琼、秦凉英、原桂海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南宁市生态宜居特色小镇工程(伶俐镇)镇区一期市政工程。设计范围:主要包含六条道路范围内的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有关详细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六、其它补充事宜

 

 


来源:广西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南宁市   市政工程   评标   小镇   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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